释义 |
企业残保金按月交,按去年的平均人数和平均工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去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乘1.5%-去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乘去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具体征收标准向当地的征收机关咨询。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法律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