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基本工资标准 |
释义 | 基本工资标准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最低的工资标准每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因为每个地方的经济水平不同; 2、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在其中领取报酬的劳动者; 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以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及其劳动者。而且,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见习期、熟练期、学徒期或试用期内执行最低工资; 4、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最低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计件、提成也要符合标准,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应当进行合理的折算,劳动者应得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 5、用人单位实行销售承包、项目承包、销售额同工资挂钩等内部工资分配形式的,以及从事季节性生产的,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可以按年度计算,但劳动者的平均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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