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本文介绍了城郊务工人员的定义,包括两类人群:一是户籍地在乡村但已进入城区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二是外县市进入本县市城区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这些人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且常住地在城区。 法律分析 进城务工人员指的是: 一、在本县、市境内,户籍地在乡村,但已进入城区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并且常住地在城区的非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的劳动者。 二、外县、市进入本县、市城区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常住地在城区,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的劳动者。 结语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户籍地乡村但已进入城区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并且常住地在城区的非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的劳动者,或者外县、市进入本县、市城区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常住地在城区,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的劳动者。这些人为了生活而离开乡村,进入城市从事劳动,成为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该关注他们的生活和权益,为他们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和发展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