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税收管理机构主要分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部门三大系统。海关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关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并负责代征进出口环节的 增值税 和 消费税 ;在大部分地区, 契税 、耕地占用税,由地方财政部门征收和管理;其他税分别由国税和地税征收和管理。各 个税 种之间不是孤立的关系,每个纳税人可能会涉及到多个税种的纳税义务,有时候一项业务都能涉及到多个税种,如进口环节,涉及到关税和增值税的交纳,还有可能交纳消费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交纳有可能还涉及到国内环节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和应纳消费税额的抵扣。税收管理机关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表现在各自掌握的经济税源信息不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