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不能带上飞机的食用或饮用品: (1)液态可食用物品:比如牛奶、饮用水等不能带,但可托运; (2)自热功能食品:比如自热米饭等不能随身携带,也不能办理托运; (3)含水分过多或有异味的水果:比如西瓜、榴莲等不能带,但可托运; (4)婴儿食物有液体的也不能带(但可在飞机上自行调试奶粉、米糊等); 2.不能带上飞机的化妆品: (1)国内航班大多数航空公司液体化妆品都不能带上飞机,但可以携带不超过100G或者100ML的膏状化妆品,液体每份不超过1L的可以托运; (2)国际航班液体或膏状化妆品不超过100ML,连同原包装一起放入可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可以带上飞机,其他的可托运; (3)按压式泡沫洗面奶、摩丝、防晒喷雾等不可以带上飞机,也不能托运; 3.不能带上飞机的日常用品清单: (1)含锂电池超100WH的电子产品,比如充电宝、笔记本电脑、相机等不能带(不超的可以带,但超不超都不能托运); (2)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品既不能带,也不能托运; (3)水果刀、修眉刀等不能带,但可托运; (4)空气清新剂等喷雾不能带,也不能托运。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