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派出所不让进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能够向上级公安机关或当地检察院控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做法: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违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掩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凌虐人犯; (五)违法掠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违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恫吓或者索要、收受贿赂; (七)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花费;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做法。 第四十二条 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第四十三条 人民警察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其作出的处置或者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换。 第四十四条 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有直接有关的限定,应当向公众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