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锁经营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
释义 | 连锁经营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连锁经营是一种授权人与被授权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也就是说,授权人与被授权人的关系是依赖于双方合同而存在和维系的; 2.连锁经营中授权人与被授权人之间不存在有形资产关系,而是相互独立的法律主体,由各自独立承担对外的法律责任; 3.授权人对双方合同涉及的授权事项拥有所有权及(或)专用权,而被授权人通过合同获得使用权(或利用权)及基于该使用权的收益权; 4.连锁经营中的授权是指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无形资产使用权(或利用),而非有形资产或其使用权; 5.被授权人有根据双方合同向授权人交纳费用的义务; 6.被授权人应维护授权人在合同中所要求的统一性。 连锁经营的特点: 1、连锁经营把分散的经营主体组织起来,具有规模优势。(统一化、统一店名店貌,统一广告、信息,统一进货,统一核算,统一库存和统一管理) 2、连锁经营都要建立统一的配送中心,与生产企业或副食品生产基地直接挂钩。(节省流通费用减低成本,一般价格能低与同类商店2%到5%的水平上) 3、连锁经营容易产生定向消费信任或依赖。 连锁经营模式的表现形式: 从目前国内所开展的连锁经营形式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标准的连锁经营形态 即采取由配送中心统一送货的方式来操作,各连锁部门无独立进货的权限。有的给连锁经营形式归纳了几统一,即:统一牌匾、统一服饰、统一进货、统一店面形式、统一结算、统一企业文化等。这种统一的经营思维打破了传统“一家一店”、“各自为政”的经营思想,可以说是带有一场革命性质经营思想的表现。 2、非标准的连锁经营形态 即除统一牌匾形式以外,其余的经营形态全部由单个店独立来完成,也可以称之为“准连锁”企业。其目的就是快速在占领市场,缩短与对手竞争的时间。 3、加盟式的连锁方式 即只要愿意用自身企业名称的其它零售网点,只要你交纳一定数量的加盟费,你就成为该连锁企业中的一员。有的还以低价配货为手段,达到拉拢加盟的目的。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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