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山西省太原市人才市场(太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接收档案。该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是隶属于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正县级全额事业单位,具体地址位于小店区高新区内开启巷11号(学府街)海关大楼南面。 该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下设的人事代理部主要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为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流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大中专毕业生的接收、报到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九条 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 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 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