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 1、核心区; 2、缓冲区; 3、外围区三个功能区。 核心区是保护区内未经或很少经人为干扰过的自然生态系统的所在,或者是虽然遭受过破坏,但有希望逐步恢复成自然生态系统的地区。缓冲区是指环绕核心区的周围地区。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 3、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4、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 5、进行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 6、在不影响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 综上所述,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核心区;缓冲区;外围区三个功能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十八条 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 自然保护区内保存完好的天然状态的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地,应当划为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除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批准外,也不允许进入从事科学研究活动。 核心区外围可以划定一定面积的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 缓冲区外围划为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 原批准建立自然保护区的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划定一定面积的外围保护地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