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父母婚前给儿子买的房子,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这属于是儿子婚前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但是如果儿子在婚后有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则房产属于夫妻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