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团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批准后,报同级党的基层委员会备案。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团的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团员以纪律处分;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对团员给以开除团籍的处分的,必须经团的省级或中央委员会批准。对团员的纪律处分有以下几种:1、警告;2、严重警告;3、撤消团内职务; 4、留团察看; 5、开除团籍。留团察看时间为一年或六个月。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改正了错误的,应及时恢复其团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正的,应当开除团籍。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三十四条 对团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批准后,报同级党的基层委员会备案。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团的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团员以纪律处分;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对团员给以开除团籍的处分的,必须经团的省级或中央委员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