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诉讼中的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一定权限范围内,为当事人的利益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因代理权的不同可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必须具备诉讼行为能力;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且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进行诉讼活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在同一案件中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诉讼代理人又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 法律客观: 《律师法》第30条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第31条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