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农村留守儿童: 指父母双方从农村流动到其他地区3个月以上,不与父母双方共同生活,留在户籍所在地农村生活的14周岁(含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农村留守老人: 指农村子女外出务工连续3个月以上,留在户籍所在地生活的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年人。   农村留守妇女: 指农村丈夫外出务工,连续6个月以上不与丈夫共同生活,留在户籍所在地农村生活的60周岁以下(不含60周岁)农村妇女。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阶段性问题,是我国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的深刻反映。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对促进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家庭监护缺乏监督指导、关爱服务体系不完善、救助保护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机制化建设亟待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