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坐过牢的人,都受过入监教育,半军事化管理。会站军姿,走队列,会整理内务卫生。言谈举止行为与退役军人比较接近。愧疚感比普通人较强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 量刑的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62条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