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务管理总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一)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二)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一、企业财务负责人负什么责任啊? 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具体负有下列责任: 1、编制财务报表、业务活动报告和预测; 2、监督财务细节以确保满足法律要求; 3、监督财务报告和预算的员工; 4、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寻找降低成本的方法; 5、分析市场趋势,寻找扩张或收购其他公司的机会; 6、帮助管理层做出财务决策。 二、公司合同签订的流程 (一)合同签订审核流程。 1、部门负责起草职责范围内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 2、运作部负责审核合同的各项操作规范、运作模式、运价。 3、财务部负责审核合同的付款、开票纳税等相关财务有关条款。 4、总经办负责审核合同的真实性、合同风险等有关条款。 5、总经理负责审核合同的商务条款,确认等签合同与审批合同的一致性及最后确认。 (二)合同的签署和盖章。 1、合同按照规定审批顺序全部完成后,由总经办按照审批意见和即将最终签字/盖章的合同文本对照,有添加或需要修改的及时更正,确认无误后,按照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2、合同存档、备案:合同签订一周内,合同正本原件交总经办存档,合同副本复印件交财务部、运作部或营销部门留存使用。 3、公司严格杜绝不签字不盖章执行合同的风险。 三、审计证据的类型 根据《审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规定提供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会计报告,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结合审计具体目标阐述审计证据按其存在形式(或称按其外形特征)的分类,即分为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和环境证据。 1、实物证据。在对现金、存货、固定资产等项目进行审计时,注册会计师首先考虑通过清查、监督或参与盘点来取得实物证据以证明它们是否存在。 2、书面证据。审查有关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各种明细项目表、各种合同、会议记录和文件、函件、通知书、报告书、声明书、程序手册等。书面证据是注册会计师收集的数量最多、范围最广的一种证据。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基本上都以书面证据为基础。 3、口头证据。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往往要就以下事项向有关人员进行询问: (1)被审事项发生时的实况; (2)对特别事项的处理过程; (3)采用特别会计政策和方法的理由; (4)对舞弊事实的追溯调查; (5)可能事项的意见或态度等等。通常,口头证据本身不能完全证明事实的真相,因为被调查或询问人可能有意隐瞒实情或由于对过去事情记忆上的模糊或遗漏而导致口头证据不准确、不完整。 4、环境证据。包括:反映内部控制状况的环境证据、反映管理素质的环境、反映管理水平和管理条件的环境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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