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根据公司的章程,改选董事会,更换法定代表人等管理权力,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对于公司的经营享有知情权;对于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时可依法行使优先购买权,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有损违法违规的,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