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电费交到别人账户可以先与被充值者进行协商,协商无果后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归还。 交错电费通常分两种情况: 1、因输入收款人信息有误(如名字、账号等)而显示转账成功,通常对方银行在接收款项后,由于收款人信息有误,对方银行将会把款项原路退回。 2、误将款项转入第三方账户,则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银行出于保护隐私的需要,一般不会对外透露客户的信息,误存钱的人可以先向银行反映情况,并向警方报案,然后在派出所开个证明,以证明自己确实存错了钱,再去银行查询对方的相关资料。为保证钱不被取走,误存钱的人可向银行或警方申请冻结这笔钱;与对方协商解决,让对方返还款项;如对方拒不还钱,金额又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拒不还钱者涉嫌犯侵占他人财产罪,警方将会依法介入;金额若达不到立案标准,可以向法院起诉,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对方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八条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