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积分落户积分怎么算 |
释义 | 法律分析:基础指标为:参保情况和在南京连续居住情况。 居住和参保情况加分相同:已经达到24个月的,每超出1个月计1分,24个月到60个月的,每超出一个月计1.5分,60个月以上的每超出一个月计1.8分。 房产情况:每1平方米计1分,最多加到90分,共有产权的房子,按本人比例计算。二套房以上的不计分。年龄:40周岁计5分,每小1岁加1分,满分20分。婚姻,配偶本市户口,登记1年以上,且婚姻状况没有变化的加10分。落户区域:江宁区加30分,浦口区加40分,溧水、高淳、六合区可加50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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