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基本医保目录内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基本医保目录内是指药品包含在基本医保目录内,基本医保目录按类别来说由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两部分组成。 1.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是可以全额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 2.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高的药品。需参保人员先行按一定比例承担部分费用后,剩余部分进入医保报销范围,按医保比例报销。 乙类药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支付比例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医疗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确定。各地的支付比例不一定相同。 谈判药品是国家医保部门与相关医药企业协商谈判,对临床必需、疗效较好,但价格昂贵的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管理。 国家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按照乙类药品管理,即参保人员先行自付一部分后,剩下的再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目前国家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共279个品种,其中西药216种,中成药63种,包括慢性病用药、抗抑郁症用药、儿童用药、抗癌药等。 罕见病的患者,在正常的市场条件下治疗罕见病的药难买且价高。国家医疗保障局通过对罕见病药品谈判准入,罕见病用药价格大幅降低。截至目前,国内共有60余种罕见病用药获批上市,其中已有40余种被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涉及25种疾病。符合适应症使用要求的患者可给予报销。 中药饮片实行单方不报,复方可报政策。不得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中药饮片实行100%自付,如阿胶、蜂蜜、西洋参、燕窝等。 法律依据: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进行管理,符合《药品目录》的药品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药品目录》实行通用名管理,《药品目录》内药品的同通用名药品自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第七条 纳入国家《药品目录》的药品应当是经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化学药、生物制品、中成药(民族药),以及按国家标准炮制的中药饮片,并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等基本条件。支持符合条件的基本药物按规定纳入《药品目录》 第八条 以下药品不纳入《药品目录》: (一)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 (二)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 (三)保健药品; (四)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 (五)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 (六)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 (七)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 (八)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