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适用的四大基本原则 |
释义 | 法律适用的四大基本原则如下: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4)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 法律适用的特征如下: 1、法定性,国家机关对具体案件的处理,无论是在程序上还是在实体上,都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 2、法律适用权威性,国家机关尤其是司法机关的活动是以国家名义进行的,司法裁决一旦发生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和违抗; 3、法律适用被动性,司法过程的启动总是以具体案件的发生为前提,在大多数案件中,司法活动必须由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来启动; 4、法律适用独立性,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的干涉。国家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复议案件时也应坚持独立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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