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享有生命健康权的主体是什么?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一、法律上业主对房产各个范围各自有哪些权利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楼房内的业主专有部分和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业主享有业主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二、遵守社会公德是公民怎样的义务 遵守社会公德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具有强制性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界人民民族团结; 2、保守国家机密; 3、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交通秩序,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道德; 4、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6、依法纳税。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三、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要件包括: 1、主体是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 2、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3、主观上是过失的心态; 4、客观上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第一千零五条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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