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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惠州如何提取公积金
释义
    

法律主观:
    


    惠州 公积金提取 可以通过登录 广东 政务服务网申请,也可以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本人 公积金 买房 只能使用自有资金先垫付首付,再凭 购房合同 及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关于惠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惠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申请: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惠州市 住房公积金 中心(管理部)或受委托银行网点提出提取申请。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提交后台审批(三个工作日内)。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办结,提取金额划转到申请人指定的绑定卡账户内。 二、惠州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 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 遗赠 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以上就是对惠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回答,建立住房公积金满足一定条件后,在购建住房时,可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该贷款较之普通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具有利率低等优势。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网进行咨询。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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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8:2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