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老师打小学生犯法。 我国法律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小学生有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的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学生的辨别能力与自控力比较欠缺。老师对于小学生只能采取关爱、积极引导等教育方式,不能通过采取打小学生的方式,来达到教育小学生的目的。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当关心、爱护未成年学生,不得因家庭、身体、心理、学习能力等情况歧视学生。对家庭困难、身心有障碍的学生,应当提供关爱;对行为异常、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帮助。学校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留守未成年学生、困境未成年学生的信息档案,开展关爱帮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