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法院告诉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有原告和被告,因果关系清楚,不需要侦查的伤害案。2、告诉才处理的公然侮辱、诽谤案。3、抗拒执行判决、裁定案。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5、重婚案。6、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7、虐待案。8、遗弃案。对于以上8种犯罪案件,被害人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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