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有哪些条款 |
释义 | 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租赁标的名称、数量、质量、用途; 3、租赁期限; 4、维修和保养责任; 5、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限期。 6、违约责任、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7、其他约定事项。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一、租赁合同可以是口头合同吗? 租赁合同如果是六个月以下可以是口头合同,六个月以上需要采用书面合同。法律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有: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1、租赁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形式的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 (1)如果双方都按口头约定履行,有效。 (2)如果有一方反悔不承认、另一方能举证证明口头约定内容的,也有效。 (3)但口头约定的合同如果是超过六个月以上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只是要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对方。 2、如果租赁期限超过6个月:应当签定书面合同,否则很难保障双方权益。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租赁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1、租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中和解是最佳的方式。 2、租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中协调是很好的解决方式。 3、租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中仲裁是具有一定法律约束力的书面裁决,将其所达成的书面协议提交给对应的仲机构对相关争议问题进行仲裁。 4、租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最后的解决方式,前面三种方式都无法解决租赁合同纠纷的情况下,租赁合同纠纷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民法典》第二百十七条承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必须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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