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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船舶所有权登记在哪儿办理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交验足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并提供有关船舶技术资料和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的正文、副本。
    就购买取得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一)购船发票或者船舶的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
    (二)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登记注销证明书;
    (三)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件或者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船舶转让他人的文件。
    就新造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和交接文件。但是,就建造中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仅需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就自造自用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足以证明其所有权取得的文件。
    就因继承、赠与、依法拍卖以及法院判决取得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
    船舶所有权登记怎么申请
    船舶所有权申请书:
    (一)申请书填写完整、规范,填写的内容与所附材料一致。
    (二)属本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
    (三)材料齐全、有效。
    (四)申请人身份符合规定。
    (五)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其他要求:
    1.依法取得船舶所有权的证明文件齐全。
    2.船舶名称经过核准。
    3.对需移交档案的船舶,船舶登记档案符合相关要求。
    协议离婚在哪儿办理离婚登记
    1、协议离婚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协议离婚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之后,需要经过三十天冷静期,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当天发证。
    船舶所有权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一、具备条件
    当地市海事局辖区船舶。
    二、申请主体
    船舶所有权人。
    三、提交材料
    (1)经核准的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
    (2)《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书》;
    (3)所有权共有情况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共有情况);
    (4)船舶所有权取得合法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船舶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或购船发票和交接文件或船舶拍卖文书和交接文件等),建造中的船舶需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及船舶所有权归属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
    (5)原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证明书(适用于原已登记过的船舶);
    (6)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书或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船舶转让他人的文书及其复印件;
    (7)船舶技术资料及其复印件;
    (8)4吋或5吋船舶照片5张(船头2张、船尾2张、侧面1张);
    (9)船舶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1
    0)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申请建造中船舶所有权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1)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2)船舶所有人合法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委托办理);
    (4)船舶建造合同,如建造合同中对建造中船舶所有权归属约定不明的,还应提交船舶建造合同各方共同签署的建造中船舶所有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
    (5)船舶检验机构出具的船舶技术资料,以及完成至少一个分段的证明(按分段方式建造的)或安放龙骨证明(按整体方式建造的);
    (6)经船舶检验机构认可的5张以上从不同角度拍摄且能反映船舶已建成部分整体状况的照片;
    (7)船舶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就购买取得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一)购船发票或者船舶的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
    (二)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登记注销证明书;
    (三)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件或者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船舶转让他人的文件。
    就新造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和交接文件。但是,就建造中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仅需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就自造自用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足以证明其所有权取得的文件。
    就因继承、赠与、依法拍卖以及法院判决取得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
    船舶所有权登记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交验足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并提供有关船舶技术资料和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的正文、副本。
    就购买取得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一)购船发票或者船舶的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
    (二)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登记注销证明书;
    (三)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件或者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船舶转让他人的文件。
    就新造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和交接文件。但是,就建造中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仅需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就自造自用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足以证明其所有权取得的文件。
    就因继承、赠与、依法拍卖以及法院判决取得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
    
     该内容由 沈其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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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22:2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