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搜救犬疑被毒死,如果被人为毒死怎么追责 |
释义 | 具体案情:一条12月14日晚铜仁市蓝天救援队两条比利时搜救马犬在队部犬舍里被毒死的帖子在朋友圈刷屏。随后,记者从贵州蓝天救援队得到证实。发生搜救犬被毒害事件的铜仁蓝天救援队,一共有三条搜救犬,两条马犬一条挪威犬。这次被毒害的是两条一公一母的比利时马犬,价值七万余元。15日早上,救援队员在给两只搜救犬喂食时,发现它们倒在笼子里,查看发现已身亡,怀疑是中毒。 救援队队长王毅介绍,目前,救援队已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已立案。铜仁市公安局碧江区分局对此高度重视,案件正在侦查中,已对两只搜救犬进行化验,化验结果出来之后才能明确死因。 律师回复:投毒毒死狗罪具体要判几年,这要看投毒者的投毒目的、投毒方式,投毒结果。 如果仅仅是要毒死这只狗,并且不让死狗被人吃了再次中毒,同时这只狗的价值不足1000元,那么就不构成犯罪;如果狗的是特种狗,如警犬、辑毒犬、救援犬等价值超过2000元以上,就构成愿意破坏公私财物罪; 如果投毒的方式上,虽然是针对狗的,但是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如狗肉被人吃了中毒死亡,毒品流向水井、河流、食物,可能造成不确定的多人中毒死亡,则构成投毒罪。 一、关于毒死狗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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