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疫情期间发国难财犯法,疫情发国难财的人若是哄抬物价处罚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举报方式如下: 1、拨打12315举报电话。疫情防控期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防疫用品和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监测分析,认真开展市场调查,及时报告价格异常波动和市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2、微信举报。打开微信进入后,点击我的,选择支付,选择城市服务的图标进入,点击疫情督察的选项,选择下方的12315服务进入。点击我要举报的选项,会显示举报须知,点击同意的选项,选择进入地图搜索的选项,点击我要举报,填写举报信息即可; 3、拨打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所属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详细联系电话以各县市区指挥部公布的为准。 法律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 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