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没有给予生活费的规定,只能要求适当帮助。夫妻共同财产是以夫妻身份的存在为依据的,它因结婚而发生,因离婚而消失。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离婚以后,不仅解除了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也终止了夫妻之间的财产和生活关系。因此离婚后一方的基本养老金已不再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在离婚时不能被列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