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的鉴定程序,具体如下: 1、鉴定的申请和决定; 2、委托鉴定; 3、鉴定时限; 4、重新检修、鉴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程序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后,申请伤残鉴定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有资格的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中心申请鉴定; 2、在受理申请后,被鉴定人到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 3、鉴定结果确定后,领取伤残鉴定报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