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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判决书的终结是什么意思
释义
    判决书的终结是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
    判决书的终结特征如下:
    1、发生了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和不可能继续进行;
    2、执行程序永远停止;
    3、以后也不再恢复执行程序;
    4、终结执行的权利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
    符合以下条件的,法院申请判决终结: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五条
    规定终结执行的六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本案终结执行”,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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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0: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