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离婚法庭上,法官不一定会偏向女方,要视双方实际情况而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看双方是否感情破裂,感情是否破裂取决于有没有证据证明。调解是法院判决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会有两个结果:调解和好和调解离婚,此时则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注: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