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债务危机的成因是: (1)国家关于财政和税收体制并没有做到平等地分配。 (2)因为我国并没有对负债、决策负债、收益、还债的单位进行统一,所以一些当时在位者为给自己创造业绩,做一些巨大的工程,不惜承付大量债务。然后将还债的责任交给下一任领导和他的群众。 (3)还有在企业股份改革中,并不会基于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股份和债券的分配和融资,然后在经营者不能进行正常运营,导致负债过多。 (4)在企业申请注册时,政府部门对其的审核和查验不严谨,有的公司并没用按照注册资本一样具有足够的资金进行运营,因此经常发生拖欠债务的问题。 (5)地方偏袒当地的负债企业。 (6)另外,还有一些公司之间的竞争存在过激、不正当等现象。 (7)另外,企业自身也会有一些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