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查询; (2)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或拨打全国社保服务热线12333即可查询; (3)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在服务窗口查询相关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