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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常熟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年是多少?
释义
    一、常熟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
    根据中央和国务院联合下发的《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夏季高温期间,用人单位在高温作业场所必须配备30℃以下的休息室,增加工间休息时间与次数,提供必要的降温保健用品(如冰块、茶水、人丹等)。需组织职工露天作业的,应严格遵守“避中间”措施,即不得在高温天气的中午12:00至15:00期间组织露天作业。如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而防暑降温用品及其他劳保用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二、职工拿不到高温费如何维权?
    根据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员工在高温下开展工作却没收到高温津贴的,可通过企业所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三、职工中暑算不算工伤?
    中暑算工伤,可能很多上班族并不了解。根据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四部门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物理因素引起的中暑,诊断为职业病的,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诊断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可持职业病诊断证明书,30日内到属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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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5:5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