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吃饭时间算不算工作时间,对此我国《 劳动法 》以及其他相关法律都没有作出规定。无论用人单位是否把吃饭时间算入工作时间,都是合法的。 《劳动法》只对工作时间作了如下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因此,吃饭时间是否应当计入工作时间存在较大争议。赞同的人认为午饭是为了工作的延续和质量而吃的,应该计入工作时间。反对的人则认为午饭时间是一段自由支配的时间,吃饭本来就是人的生理需求,故不应计入。这说明相关的法律 法规 有待进一步完善。 法律客观: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