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未交满三个月怎么提取 |
释义 | 提取流程大致上是:发起申请、提交资料、等待审核、提款成功。若是在公司上班可以由单位给予公积金提取表,若是辞职了自己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提取表,再提交需要的资料,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之后会给予答复,若是审核成功,会把申请提取的钱转到银行卡里面。 公积金提取条件有:无房户支付房租的,可提取;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可提取;退休的,可提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可提取;出境定居的,可提取。 没交满3个月公积金也是可以提取的,提取流程大致上是:发起申请、提交资料、等待审核、提款成功。若是在公司上班可以由单位给予公积金提取表,若是辞职了自己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提取表,再提交需要的资料,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之后会给予答复,若是审核成功,会把申请提取的钱转到银行卡里面。在进行提取公积金的时候,默认公积金账号是一个季度进行提取一次,最高提取额度个人为每月2000元,一个季度是6000元。在指定的提取日期会将提取金额打到账号里面,若余额不足会出现提取失败的情况,次月会继续提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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