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父母的房产需要交什么费用 |
释义 | 继承房产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不办理过户的话,不需要交税。 过户的话,房产遗产继承要交纳3%-5%的契税,同时进行公证的应当交纳公证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第二条 公证收费(包括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的公证收费和经营服务性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注:契税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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