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临时用工 (6个月及以下) ·协助发布招聘信息和组织招聘负责办理录用手续并与员工签订 劳动合同 或 劳务合同 ·辅助用人单位的考勤与考核结果,落实用人单位的奖惩方案,协助单位做好员工的日常管理 ·负责发放或落实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负责办理员工的社会保险和 住房公积金 存, ·负责处理派遣员工的 工伤 、死亡事故,协作企业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负责解除与终止劳动或劳务合同,负责办理离职员工的相关手续 中短期用工 (时间不超过7-12个月) 长期用工 (一年以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