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重组的概念与特征分别是什么 |
释义 | 债务重组是债权人在债务人财务困难时作出让步的行为。债务重组包括修改债务偿还条件,以现金或非现金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不属于债务重组的情况包括可转换债券转股权、债务人破产清算、债务人改组、借新债偿旧债。债务重组特征为财务困难的公司较多,涉及关联方和政府介入,信息披露不充分。 法律分析 一、债务重组的概念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包括: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的组合。 二、不属于债务重组的情形 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正常条件转为其股权; 债务人破产清算时发生的债务重组; 债务人改组; 债务人借新债偿旧债。 三、债务重组的特征 1、财务经营状况相对不佳的公司较多,产业相对集中。通常,债务重组与债务困难、债务危机联系在一起,因此据披露情况看,目前进行债务重组的大多是生产经营和财务结构不太好的公司。 2、多涉及关联方,甚至有政府介入,非帐面的重组损益巨大。 3、信息披露不充分、不规范。有关债务重组的信息只是散见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期限及或有关事项、现金流量表附注等部分,披露行为随意性大,债务重组给公司带来的损益情况更是不明确。 结语 债务重组是在债务人财务困难时,债权人作出让步的行为。债务重组可以包括修改债务偿还条件、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然而,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正常条件转为股权、债务人破产清算时的债务重组、债务人改组以及债务人借新债偿旧债等情形并不属于债务重组。债务重组的特征包括财务经营状况相对不佳的公司较多、涉及关联方和政府介入、信息披露不充分且不规范。对于公司而言,债务重组的损益情况常常不明确,信息披露的随意性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章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第十五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情况,接受本级人民政府的监督和考核,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有关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汇总分析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章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第十二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或者参与制定国家出资企业的章程。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须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大事项,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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