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老公的户口与公婆的户口分开,则不能迁入,法律认定这种情况不属于亲属投靠的任一条件2、老公的户口与公婆为同一户口簿,可以迁入。但儿媳户口迁移到公婆处是要有前提条件的(属于其它人员),要么是公婆年老有病需要家人照顾,要么儿媳需要照顾户口在公婆处的子女,总之由于儿媳因为不是夫妻投靠以及法定的亲属投靠,必须事先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提出户口迁移的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审核批准后凭户口准迁证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