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求助!户口本地址变更后如何办理? |
释义 | 办理户口本更换和迁移的主要步骤和要求。户主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居住证明到派出所办理换领户口本手续。需要立户的情况下,还需带上身份证一同办理。独立立户在同一派出所辖区可当场办理,否则需先办理迁出手续,再到新地址的派出所办理立户手续,并办理新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具有法律效力,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户口登记机关。户口迁移证补办需按照迁出派出所的要求办理。 法律分析 需要户口本登记的户主,持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变换地址的房产证,或其他居住证明),到户籍所在派出所,申请办理换领户口本手续。 如何办理更换户口本 1、由户主带着户口本和户主身份证,去就近的辖区派出所户籍服务窗口办理。 2、其中需要另外立户的,需带上身份证一同前往派出所。 3、独立立户在同一派出所辖区的,可以当场办理。 4、独立立户不在同一派出所辖区的,需要新立户地址所在辖区的派出所,开具同意接收的证明,在本派出所户籍服务窗口办理迁出手续,然后去新立户地址的辖区派出所办理立户。并且同时办理新的身份证。 户口簿的使用 一、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二、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三、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四、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五、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户口迁移证补办程序 1、到迁出户口的派出所复印当时迁出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并交由派出所盖章; 2、凭存根到迁往地派出所签署未落户证明; 3、凭存根上的编号,找当地报社进行登报遗失申明; 4、凭存根,未落户证明,报纸,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迁出派出所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流程以迁出派出所的要求为准。 结语 办理户口本更换手续需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和居住证明,前往派出所户籍服务窗口办理。如需立户,需携带身份证一同前往。同一派出所辖区的独立立户可当场办理,不在同一派出所辖区的需开具接收证明,先办理迁出手续,再到新地址派出所办理立户,并办理新身份证。户口簿具有法律效力,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涂改、转让、出借,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户口迁移证补办需复印迁出户口迁移证存根,盖章后到迁往地派出所签署未落户证明,登报遗失申明后携带相关材料到迁出派出所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具体办理流程以迁出派出所要求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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