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年检需要的材料有: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或电子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公司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 4、公司的公章、法人章; 5、开户许可证及开户账号、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公司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以及监督检查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六十三条规定,营业执照正本、副本样式,电子营业执照标准以及公司登记的有关重要文书格式或者表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公司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以及监督检查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六十三条 营业执照正本、副本样式,电子营业执照标准以及公司登记的有关重要文书格式或者表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