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最新股东会决议内容有如下几点: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会议通知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会议主持,第一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主持,一般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会议决议,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签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