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党员档案被保管单位丢失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由单位出具丢失证明的介绍信,带上介绍信再去补办。一是找到入党介绍人,请他们写出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是你入党介绍人、证明入党当时所在的支部和入党的时间;二是找到当时的党支部书记,请他写出书面证明;三是找到当年支部大会和支部会议的有关记载以及批准入党的党委或党总支的有关会议记录,把这些复制下来,并加盖该组织的公章;四是把有关缴纳党费的收据,党证或者荣获先进党员的奖励等都收集起来,存入档案。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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