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党组和党支部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1、人数不同: 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应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正式党员人数虽然不足3名的,可以和临近单位的党员成立联合党支部。党组并无人数规定而是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派出性机构,在上述组织中发挥着领导核心作用。 2、党组织的所属不同: 党支部是基层单位,一般属于私营企业,学校,工厂等。其中人数多的称为党委,人数少的称为党支部。党组则是在机关单位、经济文化组织等的派出单位。 3、党组织领导权力不同: 其中党支部领导并无任何实际权力。党组领导一般担任一把手,例如市委书记、省委书记、县委书记等。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十三条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第三十四条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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