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次起诉离婚多久可以开庭审理 |
释义 | 第三次起诉离婚一般2至6个月可以开庭审理。 一般情况下第二次起诉离婚后,法院会判决离婚,当然也不排除需要第三次起诉离婚的情形。第三次起诉离婚后,要根据送达给对方开庭传票等文书的时间来确定开庭的时间,一般情况下在立案后的2个月左右会开庭审理,审理期限为6个月之内,原告可多与办案法官联系确定送达及开庭事宜,争取早日判决离婚。 起诉离婚流程: 1、写离婚起诉状; 2、准备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基层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3、法院受理了该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4、调解; 5、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 综上所述,第三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庭的,到庭的一方可以提供相关证据,积极证明其主张,人民法院根据提供的证据,依法认定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进行判决,且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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