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规定 |
释义 | 关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规定 增值税是以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 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均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货物,是指除土地、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等不动产之外的有形动产,包括电力、 热力、气体在内。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 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 能的业务。 以上所称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但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 在内。 进口货物,是指报关进口的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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