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人所得税 是指以自然人作为纳税义务人取得各项收益时依法交纳的一种所得税。因为我国个人所得收益一般都为劳动所得,所以一般都由用人单位公司代为缴纳,也就是代扣代缴,但也有自行申报的情况,一是年所得收益超过12万的个人,二是从多处获得收益的个人,三是在境外获得收益的个人,四是个人独资等类没有 扣缴义务人 的。需要 缴纳个人所得税 的包括中国公民, 个人独资企业 以及港澳台个人以及在中国境内获得收益所得的外籍人员,特别是在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员中国境内因提供劳务所获得的收益,转让财产获得的收益以及购买中国境内企业公司证券股票获得的分红股利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