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听力二级残疾标准 |
释义 | 听力二级残疾标准: 1、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 2、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90dBHL之间; 3、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 4、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一、听力残疾评定方法: 1、行为测听法:通过观察受试者对不同频率、不同刺激声强的听性行为反映,来判断其听力损失。 2、言语识别率测试:用听话识图法识别双音节词,测试者在受试者好耳侧并排而坐,间距半米,测试者(当地人)用正常言语声发音,注意避开受试者视觉,通过观察树试者对双音节词的正确识别,确定其言语识别率。 3、测试用具:汉语双音节词测听图卡。 二、听力二级的残疾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患者的听觉系统出现了重度损伤,即听力感觉的知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出现重度损伤。 2、一只耳朵出现重度损伤,另外一只耳朵的平均听力损失在在81~90dBHL之间。 3、耳朵损伤的程度已经严重影响到正常的生活和工作。而且当患者在没有任何助听器等设备的帮助下,出现重度理解受限和交流活动受限,以及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与人沟通交流困难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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